朝朝暮暮终离恨是哪首诗

橙了了 | 已完结 3.2万字

12-09 11:06 | 24

简介

“妈,我想好了......我要去美国找你,然后结婚。”岑琳轻吸一口气,欣喜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:“朝朝,你终于想通了!妈妈给你看的那个小伙子各方面都很不错,你们会幸福的!”“......好。”扔下电话,岑朝朝无力地滑坐到地上。桌面上程暮的手机屏幕还在亮着,屏幕上是他的备忘录。备忘录的最近一条是今天更新的,配图是一枚粉色的心形钻戒。跟岑朝朝右手中指上那颗一模一样。而图片的底部附着一行小字——“沈黎,要是戴上这枚戒指的人是你,该有多好。”沈黎,是程暮的前女友。

首章试读

1

“妈,我想好了......我要去美国找你,然后结婚。”

岑琳轻吸一口气,欣喜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:“朝朝,你终于想通了!妈妈给你看的那个小伙子各方面都很不错,你们会幸福的!”

“好。”

扔下电话,岑朝朝无力地滑坐到地上。

桌面上程暮的手机屏幕犹在亮着,屏幕上是他的备忘录。

备忘录的最近一条是今天更新的,配图是一枚粉色的心形钻戒。

跟岑朝朝右手中指上那颗一模一样。

而图片的底部附着一行小字——“沈黎,要是戴上这枚戒指的人是你,该有多好。”

沈黎,是程暮的前女友。

眼泪簌簌落下,岑朝朝回忆起程暮跟自己求婚那天。

没有鲜花,没有单膝下跪,程暮还选在她最不喜欢的法餐厅作为求婚地点。

但她还是在看到粉钻戒指的一瞬间红了眼,抽噎着说好。

在一起五年,岑朝朝以为程暮本就不注重细节,因此很少计较这些。

直到刚刚她无意之中看到程暮的手机备忘录。

备忘录里满满当当地记载了沈黎的喜好。

沈黎爱吃西餐,沈黎喜欢木制家具,沈黎喜欢粉钻......

岑朝朝定定地看着手上那枚粉色钻戒。

原来程暮不是不在意细节,只是不在意她罢了。

岑朝朝忽然有些喘不上气。

熟悉的脚步声传来。

岑朝朝猛地起身,却一头撞到了书桌的桌角上。

程暮看着蹲在地上的岑朝朝,皱了皱眉。

她一向喜欢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法子吸引他的注意力。

走近两步才看清楚,她的身子正在发抖,手捂着额头,指缝中隐约可见红色。

程暮的眉头皱得更紧。

“你又怎么了?”

“刚刚起得猛,撞到桌角了。”

岑朝朝下意识地隐瞒了部分真相。

“你的脑子呢?多大的人了还能撞到头?”

责备的语气一出,岑朝朝刚憋回去的泪水又大颗大颗往下掉。

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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