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在北大荒,养只熊崽去打猎

酒剑成诗 | 连载中 14.6万字

05-07 23:58 | 第71章 好久不见

简介

【单女主+系统+赶山+驯兽】西伯利亚养过大仓鼠,南非狮子嘴里夺过食。可沈军记忆中最深刻的,还是年轻时北大荒里挨的饿。重回知青岁月,他面对的第一个问题,是把知青点里的熊崽子剥皮吃肉?还是养大?背靠小兴安岭,天上飞的,地上跑的,河里游的,应有尽有。只要有本事,永远挨不了饿!甚至于,还能把白月光哄骗过来当老婆。

首章试读

1972,小兴安岭,信阳屯。

沈军从昏迷中醒来,入目满是灰绿色的帐篷。

“这是……”

几番眨眼间,一股明悟涌上心头。

这里是他当年知青下乡的地方。

但他环顾四周,脑海中尽是荒谬:“这一幕,不是四五十年前的事了?难不成被山神爷吃了,还能看见过去的事情?”

沈军分明记得,他昏迷前在西伯利亚狩猎老虎。

当他刚看见那一抹橘黄色,受伤的饿虎便跃起足足五米之高,一个巴掌连带着枪和人开膛破肚,扯下超低空飞行的直升机。

回想起往事,他的呼吸不由急促了起来,额头也是冒出冷汗。

“不亏,不亏,见了阎王,这事我也能吹上半年!”

沈军心里满是惊悸,但嘴巴仍旧硬得厉害。

不过他说的倒也确实,在老猎人眼中,能和山神爷一命换一命,值了。

直到沈军看到帐篷角落吭哧吭哧啃玉米的小黑熊崽子,他的眼神瞬间直了:“我都快忘了当年有这小崽子,这梦还挺真。”

时间过去了太久太久,再加上这段知青岁月比起他以后的故事并没有什么值得说道的,直到他看到这个小黑熊崽子,斑驳的记忆才是慢慢开始呈现出鲜亮的颜色。

“咕噜噜。”在沈军回忆往事的同时,他的肚子发出响亮的声音。

“做梦也会饿……”他揉了揉肚子,嘟囔两句,随后在稻草铺成的床垫下摸索许久,咧嘴大笑:“是我的性格。”

昏暗的光线中,沈军拍打着一个灰扑扑的馒头。

经过那几年饥荒,早就饿怕了,不管在什么地方,给自已备上一份粮食已经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。

不过吃惯了山珍海味,沈军食指敲打片刻能用来钉子的馒头,将视线放在小黑熊崽子身上。

他倒不是馋熊肉,是馋它身下的玉米棒子。

用水一煮,糯糯的,还带着满口鲜甜,不比自已手中这冷馒头好吃?

“哎,嘬嘬。”沈军从稻草床上起身,蹲在小熊崽子身旁,一手举着馒头,另一只手不断向着小黑熊崽子招手。

听到动静,小黑熊崽子停止啃玉米棒子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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