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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林小秋和小光到春丽上学的那个城市寻求发展机会。
小林是“心在春丽”
,他曾经给春丽写过求爱信。
他拜了一位大哥,合伙开了一个饭店。
饭店离春丽的大学很近,学校侧门走不远就是。
小林给大哥“介绍”
,认识了春丽,经常给春丽买书和衣服。
一次过节,叫来春丽,一起喝酒。
酒后,老大乱性。
小林想参与了,但他知道好事轮不到自己,弄不好,坏事都是自己的,躲到外边。
小光没有离开,事后他说他啥也没干。
大哥被抓起来,是小林偷偷报的警,把自己摘清——小林看事情严重,他知道春丽性情刚烈。
春丽没说小光。
小光磕头如同鸡啄米,春丽念及他年纪轻轻,不忍心。
小光让小林别说出去,钱都给了小林。
这事除了他们没人知道。
小勤知道这事儿,还没对别人讲,他认为暂时还用不着,先留着。
小林回家开了一个食杂店,店里平时让小秋看着,他整日闲逛。
一日,小林看黄碟性起,去街里找“鸡”
,被人捉“奸”
,来的是女人的“男的”
——是窦仁。
小林在窦仁准备好的“协议”
上签字画押,把家里的钱都“捐”
了。
后来小林去找小勤,想让他帮忙找个工作混碗饭吃。
小勤想问些事,就同他喝了一次酒。
小林把春丽的事说了,算是巴结的见面礼。
喝了这顿酒之后小林就再也没见着小勤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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